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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拟建电梯“110”应急平台
广州日报20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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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拟建电梯“110”应急平台
2013-5-27 11:21:00 来源:广州日报
    最近一段时间,因电梯发生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频频见报,记者昨天从清远市质监部门获悉,清远拟建立电梯“110”应急平台,一旦有人被困电梯,全市3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可联动在最短时间内实施救援。

    据介绍,清远此次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改革引入了“使用权者”首负责任的制度,让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即确定电梯的“使用权者”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电梯第一责任者。

    此外,还引入了保险机制,以“使用权者”为参保单位,对电梯购买保险,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机制。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一部电梯一年200元,最高可获赔100万元;另一种是一部电梯一年300元,最高可获赔300万元,而受害者个人则最高可获赔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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