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辉出席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分会场会议
• 2013-8-27 10:34:00
• 来源: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8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就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市长时光辉出席市质监局分会场会议。
王勇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推动节能环保、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切实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是要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加强安全能力建设,努力地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情况及有关内容,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要求全国质检部门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抓好改革创新,更好地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市人大、市府法制办、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及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35家委员单位等共计120余人参加上海分会场会议。本市17个区(县)级质监局设视频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