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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电梯载重“缩水”近200公斤 业主维权索赔36万
四川新闻网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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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25 13:14:00
• 来源:四川新闻网
    买房时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里明确写明电梯的载重量是800公斤。可到了收房时,却发现电梯载重量只有630公斤。面对两幢楼一共四部载重“缩水”的电梯,小区居民向房屋开发公司讨要说法。近日,家住飞云大道某小区住户打进本报呼叫中心热线2395666反映此事。

  电梯载重量减少170公斤

  昨(24日)上午,记者在住户敬先生带领下,走进该小区8号楼一部电梯。电梯墙面上相关参数明确标出了“人数8人载重630kg”的字样。

  敬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当初购房合同上的内容,电梯载重量应该是800公斤。“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也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就改成了载重630公斤的电梯,这让大家很气愤。”敬先生说,由于电梯实在太小,一些体积稍微大点的东西根本就搬不进去。据敬先生介绍,小区8号和9号楼4部电梯都比合同上的承载量减少了170公斤。

  为了证实自己所说,敬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附件六“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第11条“电梯”部分中,记者看见了这样的字眼:电梯品牌名称:品牌电梯;电梯速度:1.75米/秒;电梯载重量:800千克。

  住户不同意三套解决方案

  据敬先生介绍,面对这四部载重量“缩水”的电梯,业主和房屋开发公司进行过多次协商,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12月17日,开发公司承认,由于工作失误,错将载重量为800公斤的电梯安装成630公斤,给业主造成不便,深表歉意,同时提出了三套解决办法,让业主们选择。方案一: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两个月内更换成载重为800公斤的品牌电梯。方案二:不更换电梯,仅进行经济赔偿36万元,由108户业主分摊,每户3333元。方案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开发商提出的三种方案,敬先生等业主表示不能接受。“我们现在使用的是高质量的品牌电梯,如果换成其他二线品牌,我们肯定不干。在赔偿数目上,大家也还存在一些分歧。”敬先生说,业主们希望更换为同品牌的、载重为800公斤的电梯。

  目前仍在协调将依法处理

  针对此事,记者也电话联系到该开发公司一位姓许的负责人。他表示,目前正在协调处理此事,并表示“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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