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将构建电梯维保职责体系 9成电梯已“确权”
羊城晚报2014/03/17
来源:羊城晚报 2014-3-17 15:27:00

电梯为居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很多问题(资料图) 羊城晚报记者 朱文海 摄
相关人士称,因原厂配件价格高,有的电梯使用权者更愿意采用其他维保单位
电梯与大家生活关系密切,但电梯维修费用、电梯事故赔偿等问题是广大使用者难以厘清的问题。近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将构建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运作职责体系。
9成电梯已经“确权”
一般情况,电梯的“使用权者”是电梯物业管理者,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确定为电梯第一责任者。对于住宅小区的电梯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其第一责任者。
“‘确权’活动主要是提高责任人使用电梯的安全意识,无论是否签订承诺书,都要负主体责任。”江门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江门市目前已有93%的电梯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权。
“有人认为有维保公司就可以不管了,实际上,电梯监控和报警系统要求连接到小区24小时值班处,不仅要有人监管,还要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和维保单位沟通。”该负责人表示。
电梯投保保障多方权益
羊城晚报记者从江门市质监局了解到,2013年,江门电梯数量新增了1600台。截至目前,江门地区有货梯和客梯共近1万台,其中90.8%的电梯参投电梯责任保险。据悉,目前全省只有6个地区电梯投保率超过90%。
江门市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电梯责任保险能理顺电梯安全事故赔偿责任,减轻各方赔偿压力,受害者能够快速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保障权益。”
今年1月,广东省质监局和广东保监局联合发文,在广州、东莞两市试点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保险方案、统一理赔流程、统一事故预防”的广东省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根据项目方案,电梯投保后,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方、维修保养方均同时作为被保险人。
推广“终身服务责任制”
截至目前,江门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企业直接从事或者授权和委托的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修保养,并由电梯制造企业领取维保资质证书;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终身服务负责制,构建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体系。
然而据相关人士称,目前实行“终身服务责任制”有困难——电梯制造企业即使愿意维保,但是原厂的配件价格较高,而其他具有资质维保单位的配件可能不是原产,价格也相对较低。有的电梯使用权者更愿意采用其他维保单位,不愿与原制造企业“捆绑维保”。
另一方面,制造企业不愿意重新维保经过其他机构维护过的电梯。据业内相关人士分析:“这好比我们市民买了一辆车,可以选在原厂的4S店进行维护车辆,如果觉得价格较贵,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汽车保养店进行养护。但车辆在其他店养护后,4S店是不会再对车辆养护问题负责。”该负责人表示。
“电梯没保养,宁可不用”
相关人士表示:“建议目前还没有物管公司的小区最好能引入物管公司。住宅电梯有双重身份,既属于居民也属于小区。有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来负责物业管理,但是业委会并不是独立法人主体,难以处理专业、复杂的问题,比如电梯和消防设施的管理。”“一般的电梯维保公司不愿意与业委会签订合同,但电梯必须有专门的维保公司负责日常检查。居民不能只考虑经济问题,而不考虑公共设施的安全责任问题。”
该人士举例,如果是单一楼房没有物管,电梯的维护维修费用就需要全体业主来分摊。但与维保公司签订协议时,还需要推荐一个代表,业主之间也需要签订协议。“如果实在解决不了费用问题,在电梯故障时,电梯责任人只能停用电梯,这也是最安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