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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正式执行《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滁州在线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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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9:17:04 来源 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
  小区电梯出了故障该找谁?电梯安全问题如何维护?定期维修到底有没有做到?……随着各地电梯安全事故频发,越来越多的市民对小区内的电梯安全问题产生了担忧。近日,滁州在线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为规范滁州市电梯维保和授权使用管理行为,滁州市召开了电梯安全工作会议,正式推行使用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监制的《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预计7月1日全部执行到位。
  服务方式自选维修记录保存4年
  滁州在线记者在《合同》中看到,合同中所指的电梯不仅是乘客电梯,也包括载客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分别为合同的甲乙方。
  据介绍,《合同》中所涉及到的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可以自行选择,例如只提供维修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的“清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的“全包”等,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费用需甲方支付,也在合同中清楚列明,避免日后出现“扯皮”。同时,维保期限、费用、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保证合同的公正公平。签订合同后,每台电梯都将建立独立维保记录,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该记录保存时间为4年,便于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查看记录。
  发生困人故障30分钟内紧急救援
  “有些电梯疏于维护,容易出现应急反应时间、应急抢修记录等不达标现象,自动扶梯也会有梳齿板梳齿缺损、断裂现象。”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之前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使得电梯使用、管理、维修各方面容易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此次《合同》的实施,明确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电梯安全的“安全卫士”。
  据了解,《合同》实施后,电梯管理单位将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电梯维保单位需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一旦出现电梯困人故障,必须保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针对电梯的日常保养,每台电梯的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天,进行现场作业的人员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确保不少于二人共同作业……一系列精确到数字的规定,规范了电梯管理与维保服务,因维保不到位而导致的电梯事故有望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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