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8-11 10:57:00• 来源: 电梯-微信平台 为强化电梯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曹妃甸区质监局自8月份起开始实施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即对曹妃甸全区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进行年度现场考核。 考核“合格”的维保单位下一年度可继续在曹妃甸区从事电梯维保业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取消在该区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考核结果将上报唐山市质监局、河北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