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10-9 8:38:00
• 来源:长江信息报
来电显示:我是天力大厦的业主,房屋数年来租赁给别人居住。前两天我的租户因电梯内有污秽物摔了一跤,气愤之下捶坏了电梯门。物业公司打电话要我为租户担保赔偿维修费。租户捶坏电梯门怎么要我担保呢? (刘先生)
记者调查:刘先生告诉记者,10月6日凌晨,其租户和家人进入电梯后,因电梯里面不知是谁呕吐了很多秽物,导致滑倒,弄脏了衣服且摔得不轻。租户在电梯附近喊了好几声无人应答,一气之下捶坏了电梯门。“维修电梯门至少需要2000元,物业公司要求租户给予全额赔偿遭到拒绝,就打电话要我为其担保赔偿维修费。但这件事跟我没有直接关系,怎么能要我为其担保呢?”刘先生表示不能理解。
随后,记者找到了该租户。他认为,电梯内有呕吐物,物业公司应该及时清除,所以呕吐者和物业公司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认为,电梯内有秽物导致租户摔伤和捶坏电梯门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该是两码事。当事人可以直接找到保安提出诉求而不应该对电梯撒气,更应该对捶坏电梯的行为承担责任。
记者了解到,电梯门被捶坏已经接近两天时间仍未修复。湖南祁安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认为,因为电梯是居民生活的必须工具,物业公司应该先无条件修复,产生的费用可以向相关人员追索。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