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4 9:20:00
来源 随着电梯普及率的不断提升,许多小区住宅的业主就一楼业主该不该交电梯费用的问题上起了争论,主要意见集中在两个方面:有大部分一楼业主认为,住在一层,根本就不用使用到住宅电梯,所以也没有义务要去承担电梯的费用;一部分业主则认为可以少交电梯费用,但不能认同与二层及以上业主一样分担相同数额的电梯费用。那么一楼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纳电梯费用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电梯费,其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电梯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不包括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所以,一楼的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可见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一楼业主不缴纳电梯费是不合法的。住宅电梯是共有部分,公共设施,一层业主不缴纳电梯费,那么二层业主有可能会以用梯较少或承诺不用要求减免电梯费,三层、四层的业主也可以这么要求,这对高楼层、必须使用电梯的业主是不公平的。
“物业管理”本质是“基于物业共有部分而提供的准公共性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针对物业的共有部分而言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如物业服务企业迁就个别业主的意见,对一楼业主的电梯费用进行免除,那么这就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损害公众利益。一楼业主要交纳电梯费,这是由公共服务的特点决定的。就如我们出行时乘坐公交车,不能因为我们在车上没有座位就不交或少交乘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