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药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建议,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修改,暂不提交本次会议表决。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正案草案中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等三部法律的修改提出不同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在法律委员会会议上,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对文物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的修改作了进一步解释说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对药品管理法、文物保护法这两部法律的修改分别提出修改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进行表决;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修改,继续审议,听取意见,暂不提交本次会议表决。同时,建议将国务院有关部门补充的药品管理法、文物保护法修改的相关说明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