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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扯拐老太摔伤 谁担责?
华龙网-重庆商报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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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家住渝中区渝州新都小区的韩婆婆很郁闷:因她所住楼栋电梯发生故障,在底楼停靠时高出地面近10厘米,韩婆婆走进电梯时不慎被绊倒,导致右手臂骨折。目前,电梯已修好,小区物管正与电梯维保单位协商,将尽快处理韩婆婆后续治疗等事宜。
  八旬婆婆进电梯被绊倒
  日前,记者在渝州新都见到82岁的韩婆婆,她右手臂还打着石膏,右脸有淤痕未消。“我肩膀现在都还很痛。”韩婆婆回忆说,6日7点45分左右,她去女儿家玩,等来电梯后,她准备进电梯,谁知重心不稳,随即被绊倒,重重摔进了电梯轿厢,“我那时觉得身体没什么,还站起来继续坐电梯”。家住10楼的邻居张女士证实,她走在韩婆婆身后,的确看到老人突然摔进了电梯。
不过,在张女士下电梯后,韩婆婆晕倒在电梯轿厢里。韩婆婆说:“后来有人进来喊醒我,问我住哪一楼,并帮忙通知我家人来接我。”
 电梯与地面差近10厘米 
 韩婆婆的女儿蒋女士告诉记者,接到母亲晕倒的消息后,她立即赶到电梯口,在3位邻居帮助下将母亲扶起来送往医院。当天,老人的诊断书上写着“右肱骨颈伴大结节骨折”。“我当时就很纳闷,妈妈怎么会突然摔倒呢?后来我查看电梯才发现,原来电梯底部高出地面近10厘米。”蒋女士边说边将当天拍下的照片拿给记者看。照片显示,电梯轿厢底部的确高出地面一截。
 蒋女士介绍,虽然第二天物管公司来看望了她母亲,但对医药费及赔偿问题没有表态。韩婆婆家属表示,老人因电梯故障受伤,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物管正在与维保方协商 
 12日上午,记者乘坐韩婆婆所在楼栋的电梯,但未出现轿厢高出地面的情况。该小区物管鑫龙物业工作人员秦女士介绍,事发当天,得知电梯出故障后,他们紧急联系维保单位前来维修,目前电梯已恢复正常运行。
 对韩婆婆的事故责任问题,秦女士表示,物业公司正在努力跟电梯的维保公司协商,将尽快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若物管与维保单位签了约 维保单位将担责
 该事件中,物管公司是否应该担责?重庆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胜奎介绍,这得看物管和电梯维保单位是否签订维修协议。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韩婆婆受伤则应由物管承担责任;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维保公司则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此事故由电梯故障引起,老人受伤则应由维保公司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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