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白皮书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06/30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
2014年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全省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数量情况
1.依据设备种类划分
截至2014年底,全省在册特种设备数量303709台,(不含压力管道与气瓶),比上年增长18.0%,低于上年的增幅18.7%。其中:锅炉22076台,比上年减少0.5%;压力容器76066台,比上年增长14.1%;电梯112903台,比上年增长28.1%;起重机械77032台,比上年增长14.4%;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5056辆,比上年增长19.1%;大型游乐设施555台,比上年增长8.8%;客运索道21条,与去年持平。另有气瓶4928989只,比上年增加8.7%;压力管道7638.64千米,比上年增长13.6%。

2.依据分布地区划分
全省16市中合肥在用特种设备数量最多,为85092台(不含压力管道与气瓶,下同),占全省设备总量28.0%,其他设备过2万台的分别是芜湖(39192台)、马鞍山(34296台)。各市设备数量已全部超过5000台。

(二)安全监察与检验机构人员情况
1.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人员
专职安全监察机构99个:省级1个、市级16个、县区级82个。此外另有县区级兼职安全监察机构49个。
全省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监察机构中,持证安全监察员1928人,其中省级7人、市级94人、县区级1831人。全省专、兼职安全监察机构公务员编制人员中,硕士学位50人,大学学历1242人,大专536人,其他70人。
2.检验机构及其人员
检验机构110个(质监系统综合性检验机构16个、型式试验机构1个、行业检验机构2个、企业自检机构3个、无损检测11个、气瓶检验70个、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7个)。
我省综合性检验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人员情况:共有工作人员1126人, 其中检验人员599人。检验人员中,高检师12人*项,检验师600人*项,检验员1241人*项。工作人员中:博士18人,硕士162人、大学609人、大专217人、其他120人。技术职称:正高26人,副高(高级)115人,中级298人、初级241人。
(三)我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
1.设计单位:压力容器设计单位34家、压力管道设计单位33家。
2.制造单位:锅炉制造单位17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56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26家,电梯制造单位4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62家。
3.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锅炉73家、压力容器11家(另气瓶安装176家),压力管道69家,电梯304家、起重机械84家。
4.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779家。
5.年度锅炉设计文件鉴定:202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
目前全省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11345人,其中锅炉作业人员29195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23311人、气瓶作业人员5266人、电梯作业人员13899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64477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40690人、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1579人、焊接人员11250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15619人。
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4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6起,死亡3人,伤1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一般事故3起。与2013年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62.5%,受伤人数减少7人,下降87.5%,全省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2014年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率为0.10,较2013年下降68.75%,较好的实现了省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
(二)事故特点
1、按照设备类别划分,锅炉、厂车(叉车)、压力容器(蒸压釜)、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压力管道各1起,各占16.67%;承压类设备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机电类设备事故均有人员死亡,厂车(叉车)、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占死亡人数33.33%。
2、按事故发生地域分,六安、蚌埠、芜湖、铜陵、宿州、阜阳各1起。
3、按照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均为爆炸事故(较大事故);机电类为坠落、撞击事故。
6起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
(三)事故原因
1. 锅炉事故。事故原因是操作不当。
2. 压力容器事故。事故原因是违章作业。
3. 压力管道事故。事故原因是材料失效。
4. 起重机械事故。事故原因是设备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使用管理不到位。
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事故原因为操作不当。
6. 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事故。事故原因为设备故障或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失灵,违章操作。
三、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014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方针,以力保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为目标,扎实做好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电梯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涉氨企业和压力管道等重点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万台设备死亡人数连续7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省局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工作如下:
(一)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努力营造全社会上下共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做好电梯安全工作。
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压实使用、检验、维保等各方主体责任,制定配套规范文件与工作制度,开展电梯维保工作质量抽查,推进电梯物联网监控与责任保险。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2014年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伤亡事故。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4年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现场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39956人*次,检查单位23391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3558份,立案580起,吊销单位许可证1个,人员许可证9个,使用登记证16个,暂停单位许可证5个,人员许可证2个,使用登记证28个。
(四)做好各项检验工作
1.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70475台件。气瓶246836只。发现各类问题11855条,发出监督检验联络单6465份、监检意见通书2370份。
2.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和管道)138571台件,气瓶1040356只,压力管道883.54千米。 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61890条。
四、2015年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安排
201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 落实全省质量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方针,严格依法行政,开展分类和信息化监管,发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主体作用和基层基础作用,强化技术支撑,打好“电梯安全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三大战役,推进社会共治,构建特种设备“放、管、治”质量安全提升格局,确保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呈现持续向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