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近日,合肥市质监局出台了《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对象、调整情形、调整内容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对象、管理内容;明确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程序,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动态调整的提出建议,人事教育处负责动态调整的审核、报批,政策法规处负责动态调整内容的合法性审查,监察室负责行政责任追究工作;明确了动态调整时报送调整内容、调整依据以及调整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含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材料要求及动态调整事项公布、衔接落实要求等;明确了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上,相关处室、单位要理顺监督管理职责关系,形成协同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出现重复监督管理和监督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