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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多措并举宣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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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陈 专 王 竞 记者张 华)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帮助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把握《湖北省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解读,拉开了《办法》系列宣贯的序幕。

  《办法》于今年5月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施行,是湖北省首个省级电梯管理规章。《办法》共分8章,44条。围绕出现安全问题比较多的电梯使用环节,重点规范电梯使用以及与使用相关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完善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对当前电梯使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标志着湖北省电梯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据湖北省质监局局长王兴於介绍,该局已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做好《办法》宣贯的通知,拟采取8条系列措施,推进《办法》的实施。如制定《办法》实施意见,下发各地、各相关单位贯彻实施。特别是针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和义务、电梯安全责任问责等予以细化和明确,以《办法》起草和制定的思路,对《办法》部分条文进行释义,切实增强可操作性;召开省级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并专题研究落实《办法》规定的相关部门职责,特别是对住宅电梯采购、选型配置和维修资金提取使用等突出问题,抓好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办法》进居民小区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办法》宣贯培训。印制《办法》单行本1~2万册,向各市州县局和相关企业发放;省质监局举办1期各市州县局、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骨干参加的宣贯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成一支强有力的宣贯队伍;督促各市州县局举办1~2期《办法》宣贯培训班,组织辖区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业主代表参加,发放《办法》相关资料,解读《办法》主要条款具体实施意见,督促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办法》;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相关标准。除发布《电梯使用标志和标识》地方标准,对电梯使用、维保过程中标志标识的张贴提出明确要求外,今年将联合省住建厅、省特检院、中信建筑设计院、省标质院等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地方标准。另外《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等地方标准也正在研制过程中。

  王兴於表示,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监察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把关能力,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电梯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切实提高电梯监管水平。《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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