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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住宅电梯配置地方标准今起实施大连:房屋维修资金中设电梯专项资金
新商报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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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首次就电梯安全管理进行专项立法,昨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解读该办法。

    背景

    42165台电梯亟待监管《办法》

    据市质监局副局长汤易介绍,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目前,我市现有在用电梯42165台(约占全国电梯总量的1%,全省的四分之一),近五年来平均年增长率15%。其中,乘客电梯36627台,占8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3132台,占7.5%;载货电梯2003台。在乘客电梯中,住宅和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占85%。住宅电梯中,使用时间超过10年的约占20%。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于芳介绍,由于电梯数量快速增加,在监管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电梯的使用管理涉及业主、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等多个主体,存在各主体在电梯使用管理上相互推诿的现象,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责任难以有效落实;二是一些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三是维护保养市场存在恶性竞争,部分维护保养单位不认真履行维护保养责任,导致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四是老旧电梯数量逐年增加,更新改造需要规范。这些问题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出台《办法》十分迫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市长肖盛峰多次作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对应当规范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初,我办启动了《大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在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借鉴了上海、重庆、武汉、杭州等地的有关规定,形成《办法》。

    《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特色

    1.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办法》明确了市、区市县、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明确工作要求,有利于及时、高效处置电梯责任纠纷、群体事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全面实行制造单位负责的维保体系

    在全国首先提出“全面推行制造单位为主体的电梯维护保养体系”。通过实行制造单位负责的维保体系,提高电梯的维保质量,明晰电梯事故或者故障的责任,解决维保单位技术保障能力不足和恶性竞争问题。

    3.强化电梯使用单位的职责

    为了解决电梯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电梯使用单位履职情况较差的问题,《办法》着重强化了使用单位的职责,比如:设置管理机构或者配备持证人员;公示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排查隐患;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监督、配合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签订维保合同;停用自动扶梯和人行道应当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安全评估;委托有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拆卸电梯等等。

    4.强化维护保养单位的职责

    《办法》对维保单位执行的维保技术标准;不得分包、转包维保业务;配备维护保养专业人员;保证维保施工安全;单位信息变更备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维保单位公示维护保养信息,便于落实维保责任、接受业主监督。

    5.明确加装电梯卡的条件

    《办法》明确了在用住宅电梯加装电梯卡的条件:一是要征求业主意见,并经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二是施工单位需取得相应资格;三是安全检验合格。

    《办法》还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拆卸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热点观察

    新法规范住宅电梯维修基金的使用

    我市现有住宅电梯约3.2万台。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1800台,使用10年以上的5800台。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高层、小高层住宅楼大量增加,电梯数量随之大幅增长,而且电梯的使用年限不断增长,一些电梯养护不力,故障频发,电梯安全问题逐年突出,不但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也极大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什么电梯故障频发?为什么电梯修了坏、坏了修?为什么有的电梯出了故障还不能及时修?据统计,在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保养和使用问题占60%。可见,持续的资金投入,及时规范的保养,规范使用,是电梯安全运行的关键因素。

    最近几年,我市在电梯整治上下了大力度,高层居民住宅电梯集中维修整治工作被列为市政府2014年至2016年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并纳入市政府房屋维修“一二三工程”项目。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补贴25%,居民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筹集50%。市质监局负责电梯维修整治技术方案和资金概算的制定,资金的申请和划拨;由市内四区政府负责分别具体实施。经市质监局组织电梯安全技术专家对电梯进行现场诊断并制定了维修技术方案,同时对所需资金做出了概算。截止目前,已完成758台电梯的更新维修,多年积累的隐患已基本消除。

    《大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也重点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大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于电梯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做出规定。在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设立电梯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通过电梯安全监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业主应当履行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集义务。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判定,电梯存在危及房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按照应急维修相关程序使用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记者张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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