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日,《大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市首次就电梯安全管理进行专项立法。半个月过去了,我市电梯使用单位执行新规的情况如何?16日上午,市质监局“你点我查”系列活动对此进行了突击检查。
上午9时,记者跟随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中山区鲁迅路204号楼。执法人员发现,该居民楼的电梯轿厢内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显示年检日期为2016年10月,经过查询,该电梯已经完成了年检,但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使用标志进行更新。执法人员随后还发现,该电梯的紧急呼叫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我们发现该居民楼的电梯内没有手机信号,紧急呼叫系统如果不能发挥作用,一旦出现电梯困人事件,被困人员很难寻求帮助,后果不堪设想。”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责令电梯使用单位即大众物业对上述情况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改将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据了解,我市现有获证电梯制造单位9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18家。三菱、蒂森、通力、奥的斯、东芝等国内主要合资品牌的电梯制造单位,都在我市设立分公司,从事安装、维护保养等工作。我市电梯总体运行平稳,近五年运行电梯未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市电梯故障量和群众投诉率均有所增长。群众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困人故障、滑梯故障、报警电话无效、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接下来我市将严格执法,检查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并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