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免费日常维保
不少于一年
电梯买回来,安装完了,销售单位和安装单位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那可不行。今天起实施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规范了电梯入户的上游环节,比如施工单位(即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销售单位应建立电梯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看来,这些单位要对电梯“负责到底”。
对于电梯超强度、超负荷运行的问题,条例对电梯设置提出了要求,强调电梯选型和数量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保障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的需要。记者了解到,国家对电梯配置有明确规定,比如120户以上的住宅楼,要设置三部电梯。整栋楼的净高如果超过100米,便属于超高层建筑,也需要配备三部电梯。
如今,有部分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只考虑电梯价格而不考虑电梯的选型,电梯采购的价格越低越好。对此,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这样的低价换来的必然是低质,可能会造成技术保障跟不上、故障率高、售后服务差、投诉不断等矛盾。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障公共安全,条例规定,电梯采购应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使用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电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