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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电梯维修也可用“养老金”
来源:合肥在线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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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近日合肥市房产局接到不少有关房屋维修资金的咨询。下面,记者就市民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集中解答。

  房屋维修资金如何交存?未配电梯房屋按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配电梯的房屋按购房款总额的2%交存。住宅小区内与住宅楼结构不相连的非住宅物业,按购房款总额或同期同类商品房价款的1%交存。

  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危旧房改造房、解困房、安居房的房屋买受人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维修资金。车库一般按购置款总额的1%交存维修资金。

  对于电梯这样使用频繁的大件,维修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属于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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