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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电梯到底开还是不开?发生事故谁负责?
珠海新闻网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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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电梯到底开还是不开?发生事故谁负责?
2012-7-19 9:22:00
来源:珠海新闻网
  7月18日,有市民在网上反映,湾仔沙瀚高广场的108户住户16、17日两天由于电梯已经超龄停运了,只能爬楼梯上下楼,实在是不太方便。
  据记者了解,湾仔沙瀚高广场是9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一共有两个单元,每一个单元有两套电梯,一共四套电梯。从95年到如今已经使用了17年,已经超出了电梯使用的最高期限15年。
  瀚高广场居民表示,现在天气热,电梯又不能使用了,住高层的住户天天上班回家都要爬那么高的楼梯。给住户极大的困扰,而物业管理处却以电梯使用期到期,将无法正常正常运行为由将电梯停运了。
  一位2单元的住户告诉记者,这电梯经常翻修,总是反反覆覆的,也应该赶紧更换了。一旦出了事故,谁来负责呢。
  瀚高广场物业管理处一位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23日,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后,已经下发了通知要求在7月4日前进行整改。但这四套电梯都已经超过了使用年限,再修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且2003年前,瀚高广场是没有维修基金的。只有小区住户集资以物管公司的名义重新更换电梯。
 
 
  由于考虑到电梯使用的安全问题,物业管理处于16、17日将两个单元的电梯停止运作。但业主对此产生意见,每天上下楼都要爬楼梯,生活也很不方便。所以物业管理又重新开启了电梯。这位周先生说,电梯超负荷使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物管处也很矛盾,只能希望尽快更换好电梯。
  律师意见:
  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的陈勇律师表示,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否则任何人均可举报至当地质监部门查处、封停。电梯更换的资金来源于小区维修基金,而动用这笔钱,往往需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如确因强行使用,则如属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担责,属物业部门过错则物业部门应担则,如业主委或业主存在明显过错,则应按过错程度担责。
 
周先生说,由于没有《电梯商品购销合同》,物管处无法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更换电梯。今年5月23日开了业主大会,要求一定要全体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电梯。但按照珠海市的相关物业规定,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即可更换。还有一些收费的细则要在本周六召开的业主大会上再次商讨,应该就可以更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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