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费按人头收改为按面积收 每年多交数百元
• 2013-3-21 9:48:00
• 来源:大连新闻网
近几天,住在甘井子区香园街1~4号高层的居民发现,楼下贴出了通知,要收前一年的电梯费。收费标准从以前的按人头收费改为按面积收费,这样每户居民家每年就可能多交几百元。物业突然改变收费标准,让居民无法接受。
电梯费每年多交400多元
住在其中一幢高层楼的刘大姐告诉记者,这4幢楼建造时间很长,每幢楼14层,每层8户,共有440余户业主。18日,大家在楼道内看到通知,电梯收费标准变了,每平方米0.5元。通知还称,物业从20日在电梯安装刷卡设施,以后居民要刷卡乘电梯。
“我们家80多平方米,三口人住,以前每年电梯费144元。”刘大姐说,如今一改,他们家一年就得交500多元的电梯费,比以前多了近400元。楼内各家的面积从40多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左右,大部分人家每年都会多交几百元。“我们让物业出具收费标准,对方也拿不出。”刘大姐表示,她也知道目前物价都涨了,每月每人交纳4元的电梯费并不多。“涨可以,可是按面积收费我觉得不合理。”这幢楼内以租房人居多,有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四五个人。有的100多平的房子里,才住三口人。“我们希望知道有关部门对此的规定。”
物业每月垫付电梯费2000多元
昨日上午,记者与小区物业大连大众房屋经营有限公司的王总取得联系。王总告诉记者,2000年开始,我市颁布并实施的电梯收费标准是每人每月收取4元,该收费标准执行13年了,目前这个价格已不能维持小区电梯日常维护的费用。“这4幢楼从6层以上开始收费,每幢楼电梯费全额收齐,每月1056元。”王总表示,如今,电梯的电费每月就一千五六百元,再加上人工、管理、维保及年检费,平摊到每月又得1500元左右。“多出的费用都是公司垫付的。”
王总表示,公司按物权法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的规定来执行,即让业主按面积交纳电梯费。
物价局:将对电梯费重新定价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每人每月的电梯收费标准就是4元,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可随意改变,他们会对此事进行调查。该工作人员也表示,电梯收费标准颁布时间确实很长,如今电价、人工成本等都在调整,不少物业都入不敷出。近期,物价局也会重新对电梯费进行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