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病床电梯操作违规罚2万
• 2013-7-17 14:14:00
• 来源:台海网
7月17日讯(通讯员 吴振祥 叶美震 记者 廖珍妹)长泰县质监局近日对该县某医院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29日,长泰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对该医院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医院的6部病床电梯均由乘坐人员自行操作,未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该医院无法提供电梯司机操作证。据此,县质监局认定医院此行为已违反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院病床电梯……,应当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之规定。
统计数据表明,由不具备安全运行知识和技能的无证操作人员上岗作业而引发的特种设备事故占全部事故的20%,因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确保10%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