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8 15:08:22 来源:淮河晨刊
市民徐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反映,前几日,滨湖花园小区发生停电,有居民乘坐电梯时被困,后被赶来的救援人员破门救出。可事后,无人愿意为维修损坏的电梯掏钱。
据徐先生介绍,7月 23日20:40,小区发生了停电,导致18栋楼一单元的一部正在使用中的电梯瞬间失去动力,几名居民被困其中。“当晚很热,我们立刻报了警。”随后,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用破拆工具打开了电梯门,将人救出。
7月25日下午,记者在该单元看到,一部停运的电梯正停在 4楼,门缝处的铁皮扭曲严重,门已无法闭合。从内部可以看出,电梯站人平台低于楼道高度,应是非正常停靠。“我们找了物业,他们说谁弄坏谁修。”徐先生表示,因困人而被暴力破门的电梯,在小区里不止这一部。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据瑞康物业的刘经理介绍,目前,物业已将损坏的情况反映给电梯的维保公司,但具体费用由谁来拿还没有定论。“业主缴纳的电梯维保费,仅是日常维保的费用,以及支付年检的费用,并不包含大修、改造的费用。”
就此,记者采访了我市律师陈宗瀛。陈律师认为,电梯属于单元业主共同所有,损坏后可向房管部门申请维修基金。此外,业主还可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对电梯故障发生的原因进行鉴定,如属于维护不当所致,可向维保单位追责。“如是停电之外的原因,导致电梯的停运,应该申请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