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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收费卡,必须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新商报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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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4 8:37:00
• 来源:新商报
   “我家住在泉水D5区,物业私设电梯刷卡设备,并没有经过全体居民同意,侵占了居民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处这种行为。”市民赵女士在大连民意网上投诉。更让赵女士感到担心的是,电梯安装了刷卡设备后,刷完卡只能到达持卡居民所居住的楼层。“根据日常安全常识,如果电梯发生坠落等突发危险事件,居民无法按下其余楼层电梯,不能保证安全。”她认为。

    记者从市国土房屋局了解到,目前没有文件说明物业公司如此设置电梯是否合理,如果业主认为不便,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征求多数业主意见。而关于电梯卡的问题,市国土房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已投付使用小区拟采用电梯刷卡装置时须在街道、社区监督指导下征求业主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总人数同意,才能设置电梯收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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