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3-5 9:47:00
2月24日凌晨,克拉玛依市一男子酒后乘坐电梯时,因认为电梯“不听使唤”,对着电梯一阵猛踹,损坏了电梯。
2月24日零时23分,一名熊姓男青年从老家来到克市,到住在雅典娜小区某高层的姐姐家过年。
在和家人一顿痛饮后,不胜酒力的熊某已无法自制。趁家人一时未注意,熊某偷偷从姐姐家溜出来,想乘电梯到外面打电话。
可是,他按下了电梯按键后,电梯并未立即开门。这让熊某以为电梯“不听他的使唤”。于是,酒性大发的熊某抬起脚对电梯一顿猛踹,使得电梯停止了运行。
当日,南新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并通过视频监控锁定了熊某。
但当民警找到熊某后,他却以自己醉酒记不得为由否认此事。
民警经过大量走访,通过群众辨认,最终确定熊某为违法行为人。
最终,熊某对自己的行为予以认可,并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赔付了电梯维修费。
因为熊某的行为情节相对轻微,已得到报案人的谅解,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较重并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