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NEWS CENTER
兰州顾客乘商场电梯摔伤 法院判令商场赔偿10万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2015/04/30
分享:

  商场扶梯出现故障,顾客逯女士不幸摔倒致七级伤残。逯女士将兰州某商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2.6万元。4月29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商场赔偿逯女士各项损失10.3万元。

  2014年4月23日上午,逯女士前往兰州某商场购物,在乘坐三楼自动扶梯时,因自动扶梯与扶手运行不同步,致逯女士摔倒,造成双侧尺桡骨远端骨折。2014年4月23日至5月12日,逯女士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4.3万元及陪护费已由该商场支付。此外,该商场还另支付逯女士3000元。后经鉴定,逯女士损伤构成七级伤残。

  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该商场在经营活动中,未能保证自动扶梯正常运行,导致逯女士摔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依照法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逯女士实际遭受损害的赔偿数额共计10.3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24号
电话:0551-62656961 64668639 64676935 64676391   邮编:230001
邮箱:dtxh@heta2011.com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微信扫一扫
CopyRight ©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