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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突然滑落 孕妇起诉索赔一审败诉
北京晨报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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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36周的高女士乘坐小区电梯时,突然从10层滑落至地下3层。事发后因感觉身体不适,她将电梯生产厂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简称电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6万余元。一审被驳回后,高女士提出上诉。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孕妇称身心受煎熬
  高女士说,2013年4月17日晚上9点,她独自乘坐丰台区某小区电梯,快到10楼时突然停住。她急忙按急救铃,“后来听到‘咚’的一声,电梯停在了地下3层。”高女士说,后来旁边一部电梯下来了,她乘坐到达一层。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两分钟。
  高女士说由于当时已怀孕36周,事发后感觉身体不适,后由999急救车送往医院并住院一个月。她说,身心承受了痛苦煎熬,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费等共5.6万余元。
  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电梯公司表示,从原告提交的医药单可以看出未有损害发生,原告生活完全自理,索赔无证据支持。
  审理中,法庭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未显示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经查明,被告公司是电梯的制造单位,被告分公司则是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涉案电梯从2010年至2013年的检验均合格。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的住院病案记录未显示有损害发生,也无医嘱要求其住院治疗。被告公司提交了电梯的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及年检报告,足以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故原告起诉缺乏事实依据。一审判决后,高女士提出上诉。
  二审争论电梯质量
  高女士代理人表示,小区其他居民曾反映过电梯曾发生滑落,短短几天故障11次。电梯发生滑落后,启动了自动保护装置,如果没有异常该装置不会启动。事发时,电梯管理单位正在打官司,电梯公司曾提出终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这也说明维修保养处于缺位状态。
  电梯公司则坚称,不能证明高女士遭受损害,且电梯质量合格。公司代理人还说,维保人员事发十分钟到达现场,经检查发现电梯正常运行。法官问电梯为何会启动自我保护,代理人解释说,当电梯检测到信号不匹配的情况下,电梯会启动自我保护,这时电梯会以正常速度的一半匀速运行。
  庭审最后,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但未达成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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