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电梯安全大检查行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7家未在中卫设立维保点、电梯发生故障后30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维保公司退出中卫电梯维保市场。
8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内容,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为抓手,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为工作目标,采取边整边改的方式,集中开展了电梯安全大检查行动。对在用的955台电梯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警示标识和宣传画800余张。先后组织市人民医院、朝阳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宁县百隆商厦、中宁县新百大卖场及中宁县人民医院5家不同类型电梯使用单位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对7家单位的22台超期未检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采取了强制封停措施。监督维保单位给38台电梯更换了受损部件,排除电梯安全隐患154处。责令7家不能在我市设立常驻维保点的维保公司退出中卫电梯维保市场,由其维保的29台电梯分别转让给有资质且在中卫设立维保点的公司承担。
目前,我市在用的955台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明确,操作人员、监管人员均持证上岗,应急预案齐全,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正在安装调试电梯121台和停用电梯24台全部处于监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