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规范住宅小区装修 电梯运行收费行为
• 2013-1-2 22:49:00
• 来源:山西日报
为规范我市住宅小区装修秩序和电梯运行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市物价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前期大量的走访调查和成本测算,决定对我市住宅小区装修服务费和电梯运行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将于近期公布执行。
这是继市物价局11月19日对我市1106个住宅小区落实执行居民电价政策后,为我市住宅小区居民解决的又一实事。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住宅小区装修服务和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市城区范围住宅小区,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住宅小区装修服务费包含装修方案审查、装修档案管理、装修巡查、装修垃圾清运、卫生清洁、专人管理、运送装修材料及电梯包装等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服务费后,不得以电梯上料费和其他理由再向业主收取其他装修方面的服务费用。
电梯运行服务费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报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这两项服务收费标准的出台,将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规范,有助于为住宅小区营造良好的装修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生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