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芝罘岛的海悦花园小区进行调查。在小区门口,记者见到了一位姓朱的业主。朱先生告诉记者,前几日家里装修时,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要跟他收取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以及每平方米3元的电梯使用费,要是不交,就没法用电梯搬运装修材料。朱先生觉得这钱交得不明不白,询问了几家装修的邻居,得知他们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对此,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负责人穆经理告诉记者,收取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是为了防止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破坏房子的主体构造,若装修没什么问题,这个钱会退还给业主。
至于每平方米3元的电梯使用费,穆经理解释,虽然业主交的物业费中包含了电梯运行费,但是由于装修期间业主需要将沙子、水泥等搬运到室内,这些材料会对电梯造成一定的损耗,维修电梯需要一定的费用,所以物业才又单独收取了这部分费用。“业主装修交了电梯使用费,业主便可以通过电梯将装修材料运送上去,这样做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电梯的使用,防止个别业主不规范操作导致电梯故障。”
对于物业向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一事,烟台市物价局业务收费政策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电梯运行费”,物业再次向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没有任何依据,属于乱收费。业主可以拨打物价局12358电话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