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8-28 9:19:00
• 来源:千山晚报
电梯出了问题该找谁?发生事故伤人谁来赔偿?这些容易“踢皮球”的问题,在今年起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中都有了答案。而一旦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昨日,我市召开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
明确电梯安全责任主体
据市质监部门提供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共有电梯近万台,其中住宅电梯已近7000台,而10年以上的约1500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该找谁负责呢?
据了解,电梯发生安全事故,不少是因为维护保养中存在问题。新法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该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 单位进行。此外,针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新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该法明确规定,今年起电梯制造单位要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发生事故最高罚200万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已达到3.3万台,每年还在以10%以上速度增加,这也使得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13年,我市每年发生一起电梯事故,每起事故都造成一人死亡。
此次新法对特种设备事故的罚款力度大大增加,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将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无疑给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 使用等责任单位套上“紧箍咒”。新法在事故的责任赔偿中还体现了“民事”优先的原则。电梯等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责任单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 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新法还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规定落实后,电梯的使用者如果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财产、人身伤亡事故,后续责任追究、承担落实都将得到保险公司强有力的支撑。
严查聚集场所特种设备
眼下正值生产建设工程进入高峰期,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对此,质监部门近期将继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 对车站、商场、饭店、医院、洗浴中心、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此外,还要加 强对大型游乐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等,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名词解释: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