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促使电梯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方面的制度落到实处,市特检中心采取催检、精检、复检等多重措施,有效推进电梯检验工作开展。
一是催检。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检验软件系统显示,提前电话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按期报检,并且同时告知电梯维保单位协助使用单位及时报检,确保电梯在有效期内进行定期检验。
二是精检。检验人员根据电梯监督和定期检验规则,重点审查电梯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是否符合,是否制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日常维保合同签订情况,是否办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维保单位保养记录是否真实可靠等等。具体检验中,重点检查每层层门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联动是否有效,轿厢与井道壁间距离是否超标,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对电梯救援装置重点检查,坚决消除无人值守接听现象发生。确保精准检验、精准服务。
三是复检。对检验中不合格电梯当即下达《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并及时报送设备所在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需通知中心检验人员进行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