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电梯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20 17:04:25作者:来源:中国嘉兴
• 2013-11-20 9:54:00
• 为保障全市2万余台在用电梯安全,近日,嘉兴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提升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意见》以各方责任落实为重点,着力构建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镇(街道)属地管理、企业(业主)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电梯安全工作格局。
一是明确使用环节中的责任主体。明确生产企业对电梯质量问题负责;维保单位对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负责并确保应急救援得到及时响应;使用单位负责实施电梯日常管理,为电梯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由政府负总责,22个部门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例如,质监部门依法负责安全监察;发改部门负责对电梯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教育、旅游、卫生等部门负责对各自行业中的电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来源:中国嘉兴
三是创新电梯管理工作方式。在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方面,推广“政府牵头、职能部门配合“的海宁经验。在保障质量安全方面,建立“一梯一档”, 健全电梯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构建电梯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链。在应急救援方面,完善电梯事故应急救援110联动机制和电梯维护保养企业互助救援机制,由政府出资出编,构建统一的应急救援平台并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同时,《意见》也明确将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电梯安全管理、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电梯安全监管效能等方面作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