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24日班复习迎考的通知各位同学:
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11月24日班考试时间变化较大,给大家复习迎考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为了帮助该班同学顺利地通过考试,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现推出两项免费应急服务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增加一次考前辅导课
时间:2021年3月2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6楼教室
欢迎该班同学自愿参加。
二、免费赠送一张模拟考试练习卡
免费赠送该班同学每人一张模拟考试练习卡,上课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发放。
因故不能前来上课的同学,请于2021年3月3日星期三当天16:00前将“姓名+手机号码+收件地址”发送至18226636236,臧老师将模拟考试练习卡快递给您。所发送信息应当与信息库登记信息一致,不得指定他人代领。逾期视为放弃,将不再赠送。
三、注意事项
1、上述两项免费应急服务措施仅针对2020年11月24日班已完成考试报名手续且经考试机构审核合格拟安排参加考试的同学,该班每名同学仅限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享受1次,名单附后;
2、拟安排2020年11月24日班同学3月下旬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确定后,将立即在群里通知,请留意正式考试通知。
四、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64668639臧老师,64676935张雪
手机号码18226636236(微信同号)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2021年2月18日
附2020年11月24日班考生名单
学号
姓名
9101
程刘斌
9102
高业存
9103
王晓亮
9104
徐俊
9105
乔凯
9106
王建
9107
胡天润
9108
邬登林
9109
周运
9110
王静
9111
梁灿
9112
李正超
9113
尤舒飞
9114
李亚东
9115
黄遵诚
9116
王胜利
9117
毛振华
9118
夏立群
9119
李茂全
9120
盛锡华
9121
张皓雪
9124
郑荣
9125
项海徽
9126
阮海清
9127
曹前曼
9129
董峰
9130
付龙梅
9131
徐挺
9132
陶莉
9133
余俊
9134
徐礼明
9135
王劲
9136
张馨雅
9137
侯咏梅
9138
王启林
9139
杨力
9140
朱哲建
9141
聂恒民
9142
徐太山
9143
颜恒
9144
罗霞
9145
丁慧
9146
焦振
9147
田筑成
9148
卢雅婷
9149
徐铖淦
9150
鲍林林
9151
鲍莎莎
9152
张军0216
9153
孙伟
9154
郭庆
9156
沈光奎
9012
吴书静
9025
王红艳
9030
陶厚宝
9034
方敏
9068
马铭
9071
戴毓灿
8929
李国锋
8808
王立志
8813
周儒喜
8814
黄赓
8817
韦奎
各位同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电梯)A证培训班即将开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周二至周四)
二、地点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55号市容综合楼
(徽州大道与南一环路交口西北角,沿徽州大道向北20米)
3楼报名,6楼教室。
三、上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请已报名的同学按时参加培训。请资料不齐的同学尽快将所缺资料准备好,上课时带来,如资料不齐将无法参加考试。
五、 2020年11月26日前已报名未参加培训或者已培训未参加考试的同学,如欲参加本次培训考试,请提前电话联系臧老师。
六、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64668639臧老师,64676935张雪
手机号码18226636236(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2021年2月18日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是一家专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电梯)A证培训机构,近年来已培训3000多名学员,积累了丰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电梯)A证培训经验。我们的特点是:
专注:定位自身专业领域,专业人做专业事,致力于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老百姓的乘梯安全。
专心:聚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电梯)A证,专心做好一件事,为电梯使用单位培养优秀的电梯安全管理专业人才。
专业:专家授课、教学严谨、交通便利、服务周到、开班考试次数多、学员通过率高、取证周期短、继续教育好。
因为专注、专心、专业,所以我们是值得信赖的专家。
欢迎电梯使用单位的朋友们前来报名。
恳请电梯维保单位的同仁们积极推介。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55号市容综合楼
(徽州大道与南一环路交口西北角向北20米)
3楼报名,6楼教室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64668639臧老师,64676935张雪
手机号码18226636236(微信同号)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民政部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网信办 国家监察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安全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 知识产权局
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
民发〔20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监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外汇管理部门(含计划单列市分局)、知识产权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日趋清朗。但也必须看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仍时有发生,其滋生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庇护,千方百计“挂靠”到合法组织名下或者与其共同开展活动,鱼目混珠;有的线下被取缔后,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手段更便捷、形式更隐蔽;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随意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这些都污染了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增加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难度。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向社会公告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在内的处罚信息,并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并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其他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对违反有关规定、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融媒体中心、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依据民政部门信息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宣传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火车、高铁、飞机、轮船、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及机场、码头、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居(村)委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或播放电子广告;各种会议中心,会展中心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展销场地;城市的标志性场所,写字楼等服务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或办公场地。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民政部门发现此类情况的,及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五、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认定意见,依法依职责责令其查封、关停非法社会组织各平台公众账号和网站,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对于列入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不得为其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外汇局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金融机构相关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获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更严格的措施。
要注意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社会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要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采取一系列精准有力的行动,既要抓好部门内上下协同,也要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动,确保打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作贡献。
2021年3月20日
继发布新品牌TKE之后,蒂森克虏伯电梯迎来了又一历史性时刻:中国区公司名称由“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变更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这是公司在中国发展历程中承前启后的重要里程碑事件,开启了公司业务全力向上生长的新征程。
新品牌TKE简洁明了、便于记忆,更能彰显公司的电梯业务属性,并选用了紫色和橙色的渐变融合,充满朝气和活力,寓意旭日东升,未来发展无限。与之相呼应,“蒂升”成为了中国区的新公司名称,这既与新品牌标识保持了一致的寓意,又保留了原品牌蒂森克虏伯电梯的历史传承。
不同的名称,不变的内核。
新品牌TKE仍归蒂森克虏伯集团所有,而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仍为成立于1995年、总部在德国的外国法人独资公司,其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发生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已签订且生效的合同不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受影响。
无论是从前、现在,还是未来,蒂升电梯作为一家有着纯正德国血统的公司,其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强大的研发及制造能力以及对中国市场和客户的承诺将一如既往,并将带着上百年的历史传承以及时代和市场赋予的新能量,用更高的运营效率,以及更完善的技术研发、智能制造和服务系统,持续助力中国的城市化建设!
不变的蒂森,更好的蒂升。蒂升电梯不仅仅是原来的蒂森电梯,更是被赋予了蓬勃的向上的力量。满怀激情,不忘初心,蒂升电梯将笃定前行,用层出不穷的精品项目持续提升中国,点亮未来!
26年前,我们开启了深耕中国的征途,在这片热土上,我们与各位同仁相识相知、相伴相守,一起跨过春秋,共同走过风雨,为了创造美好生活并肩作战、上下求索。
26年后的今天,在拥抱了寓意旭日东升、未来发展无限的新品牌TKE之后,请允许我们重新郑重地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们,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如今有了新的公司名称——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蒂升电梯”既与新品牌标识保持了一致的寓意,又保留了原品牌蒂森克虏伯电梯的历史传承,而“蒂森电梯”作为我们的曾用名,将被铭刻在我们的历史中。
因此,从即日起,我们的投标主体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其他各种没有出现“(中国)”字样的“蒂升”公司,皆不属于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不变的我们,不变的承诺
同根同脉,初心不改,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
1
我们的团队不变
蒂升电梯仍为成立于1995年、总部在德国的外国法人独资公司,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发生变更。我们还是那家拥有万名员工和三个制造基地、销售和服务网络遍布全国的领先电梯公司,包括安装和维保在内的所有团队将维持原班人马。
2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不变
对于所有产品系列,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坚持高水准的质量标准,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卓越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并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3
我们的承诺和责任不变
无论对于客户还是合作伙伴,我们已生效的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以及通用条款与条件保持不变,我们对所许下的承诺和肩负的责任将贯彻到底。
更好的我们,更好的明天
26年,肝胆相照;26年,情比金坚。在26年的过往中,我们与各位客户和合作伙伴一起披荆斩棘、破浪前行,在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中共同成长、互相成就。过往的点滴我们都铭记在心,难以忘怀,感激不已。
而今,站在百年的历史积淀之上,我们实现了又一次蜕变和升华,带着市场和时代赋予的新能量,成为了更好的我们。面对未来,我们踌躇满志,将用一片最真挚的赤子之心,以及更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回报各位的相守相随、不离不弃,共同为推动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奋斗不止!
我们的过去,因为有了您的相伴而精彩;我们的未来,更需要您的相随来续写辉煌。让我们在这春光明媚的四月,继续我们未完的故事,一起“蒂”造精品,提“升”中国!
各位同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电梯)A证培训班即将开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日期
2021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周二至周四)
二、地点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55号市容综合楼
(徽州大道与南一环路交口西北角,沿徽州大道向北20米)
3楼报名,6楼上课。
三、上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培训考试费标准
600元/人。一费制,其他无任何费用。
五、请已报名的同学按时参加培训。请报名资料不齐的同学尽快将所缺资料准备好,上课时带来,如资料不齐将无法参加考试。
六、2021年5月20日前已报名未参加培训或者已培训未参加考试的同学,如欲参加本次培训考试,请提前电话联系协会。
七、上课时协会将免费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和消毒湿巾,请大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大家主动配合扫描安康码、测量体温。
八、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64668639臧老师,64676935张雪
手机号码18226636236(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2021年6月10日
各维保单位:
根据市局特设处要求,现将2021年度合肥市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处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22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止
联系电话:62315544
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2021年12月22日